原告李花与被告王平(均系化名)结婚多年,至今已共同生活30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皆已成家。夫妻二人本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却因家庭琐事对簿公堂,发展到非离不可的地步。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对案情全面细致的了解后发现,原告李花与被告王平的婚姻矛盾系因生活琐碎而起,并无其他原则性问题,如果能剖析清楚,还是有和好的可能。
调解过程中,法官理清思路,采用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分析案情,打比方,论风俗,话长远,双方当事人最终各自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在庭前调解笔录上签字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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