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职责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王婵)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原清水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麦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系天水市第一例国有资产流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12月,经清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水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出让的方式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甘肃某公司最终以11105万元竞得该块地。由于清水县国土资源局未完成此地的净地交付,截至2019年8月5日,该公司仍有2105万元未交付,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依职责,将清水县自然资源局以不履行监管职责行为违法以及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为由诉至法院。
麦积区法院受案后,由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被告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
案件将择日另行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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