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贺某多年前经营农资买卖,张某等7人前后赊欠化肥款若干,因价值金额不大,贺某考虑到乡邻感情抬头不见低头见,未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讨赊欠款,经数年不间断要账后,贺某年事已高,无力奔波,于是将张某等7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赊欠款。
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采取电话传唤、微信沟通、上门送达等多种方式联络到7名被告,一个工作日内便完成案件排期送达工作,在送达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对被告进行耐心的释法析理,并嘱咐其疫情期间戴好口罩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可是开庭的前2日,原告贺某来到法庭高兴地说要撤诉,原来案件送达后的7日内,便有5名被告陆续联络到原告贺某,主动偿还了欠款。法院工作人员为贺某办理相关撤诉手续,余下2案也按时开庭进行了审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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