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速裁程序 一日审理五案

发布时间:2020-03-30 10:46:00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马兴霞)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5案。这是疫情期间该院首次集中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宣判的刑事案件。

  庭前,法院干警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对庭审现场进行严格消毒、开窗通风,并要求所有参审人员佩戴口罩,严格安检、测温登记,多种防疫措施并举,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维持庭审现场秩序。

  5起案件涉及多种罪名,共6名被告人,各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向该院移送5案后,案件主办人通过审查案件材料,认为5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主办法官于当日立案审查。立案后,立即通知被告人于次日领取起诉书并参与庭审。次日上午,在向各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再次核实对指控罪名、事实、量刑建议的意见以及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在了解各被告人均是自愿认罪认罚后,及时安排于当日下午开庭审理。

  庭审时,平均每案用时仅10分钟,且5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责任编辑:王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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