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李洋)2月27日,庆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史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庆城县法院开庭审理的首起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1月31日,被告人史某某驾驶轿车带其妻子、女儿、儿子共4人从家中出发前往庆城,车辆行驶至蔡家庙乡赵家坡时,被蔡家庙乡设立的疫情检测点工作人员拦停。史某某拒不接受检查登记,驾车逃离疫情检测点。蔡家庙派出所辅警驾驶警车追上史某某,并将其带至蔡家庙疫情检测点。到达检测点后,史某某起初拒不下车,下车后又踢打辱骂执勤民警,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庆城县法院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的智能化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线上诉讼活动。开庭前,主审法官提前与庆城县检察院、被告人羁押所在地庆城看守所沟通联系,实现三方连线。经过两个小时的“云上”庭审,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韩小月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