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记者 陈孝志)2月14日上午,临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网络庭审,这是该院首次联合检察机关、看守所尝试开展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夏县法院充分依托智慧法院智能化网络诉讼服务平台,主动联系县检察院、被告人羁押所在地县看守所,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尝试三地连线,在“云间”开庭。法庭上,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眼前的屏幕上显现着三地连线的实景,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某伙同他人于2018年10月在天水市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陇西县流窜盗窃作案4起,盗窃财物价值2.66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姜某认罪认罚,并提出从轻处罚的辩解意见。控辩双方均出示相关证据,进行充分、有效地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进行宣判。庭审结束后,各方通过“云间”签署庭审笔录。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直播。
责任编辑:王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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