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年追回被骗资金626万元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李洋)1月19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联合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西固公安分局共同举行案款发还行动,向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67名被害人发还了全部案款,金额共计6266125元。这是2019年11月全省法院“攻坚会战”行动开始以来西固区法院第四次举行集中发还执行案款行动,也是金额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
2014年初,被告人康某、杨某注册成立了甘肃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同年6月29日至次年1月9日期间,以向不特定群众发放宣传单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手段,先后诱骗67名被害人签订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共85份,非法吸收资金总额高达685.75万元。截至2015年1月18日案发,被告人康某等共返还本金32万元、利息271375元,尚有6266125元未退还。西固区检察院以康某等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西固区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西固区法院高度重视,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仅用时19天就高效审结本案。被告人康某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各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西固区法院最终决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3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适用缓刑。
判决生效后,该案立即进入执行程序。600余万元的案款,执行起来绝非易事。在西固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西固区法检公三机关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被害人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持续加大案款追缴力度,整整历时5年,终于不辱使命、不负期待,追回了全部案款。
在发还案款行动现场,被害人杨某等人代表该案的全部67名被害人,向西固区法检公三机关表示感谢,并将写有“刚正不阿、执法如山”、“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等内容的八面锦旗分别赠送给办案单位。
该案中,西固区法检公三机关通力协作,将全部案款全数追回并如数发还给所有被害人,在全国类似案件办理中并不多见,彰显了西固区法检公三机关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决心意志,也充分体现了全区政法干警心系民生冷暖、忠诚为民履职的担当精神。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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