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刘平原)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企业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12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23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合同到期后乙公司未按约定还款。考虑到该案涉及两个企业之间资金借贷,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承办法官立即了解案情并核实相关证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和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乙公司表示愿以公司部分财产作价给甲公司来抵债,甲公司给付其差价。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当庭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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