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风险 签字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0-01-03 15:31:16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通讯员 李佳)“法院凭什么扣我的甘草款?”近日,在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一名当事人大声质问着执行干警。原来,石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担保人,法院在执行前一天提取了被执行人石某的甘草款,石某遂前来法院讨要说法。

  2015年4月,武某由石某担保,先后3次从王某处赊购农资共计4万余元,后经王某多次索要,武某在给付部分欠款后,余款并未给付,王某便将武某、石某二人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武某、石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对石某的财产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石某种植的干草已经出售还未拿到款,遂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提取了石某的甘草款。

  执行干警耐心向石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让石某认识到担保人责任。石某说:“有了这次教训,我以后当担保人一定要慎重。”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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