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审判促和谐 民族团结一家亲——肃北县双语审判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2-01-09 22:12:57     

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参与诉讼,近三年使用双语审理案件10件,用双语接待当事人千余次……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法院把尊重和保障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为法院开展好审判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民族地区法院特点,在刑事、民事审判中,全面开展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庭审活动,保障了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促进了民族团结一家亲。

推出双语窗口 方便群众办事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也是整个诉讼程序的入口。肃北县法院设立双语诉讼窗口,选配了法律知识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干警承担接待、立案等工作,对于不通晓汉语的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相应配套印制了蒙汉双语诉讼须知、诉讼费收费办法等。在其他审判庭人员配置中,必配有一名通晓蒙汉双语的干警,保证每个业务部门都能和当事人进行充分交流。

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肃北县法院还在马鬃山镇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经常选取一些案件特别是双语案件,深入牧区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邀请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观摩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展蒙古语庭审 加大双语庭审比重

自建院以来,肃北县法院就一直使用民族语言进行庭审,尤其近年来将此项工作作为亮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不断加大双语庭审的比重,在刑事、民事审判中全面开展蒙古语庭审活动。

运用民族语言进行庭前指导,包括庭前送达举证须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在当事人及时了解案由、开庭时间及地点的基础上进行举证指导。用民族语言驾驭庭审,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进行举证、质证、答辩和陈述,运用民族语言归纳争议焦点。对当事人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推行民族语言审理。

针对当事人双方有一方是少数民族的,肃北县法院充分告知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为当事人聘请翻译等,确保整个庭审过程公正透明。

加强人才培养 助力双语审判

肃北县法院高度重视双语法官的培训工作,鼓励双语审判人员的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的双语培训班,倡导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和使用蒙古语。

要求审判庭通晓双语的法官帮助本庭其他人员学习和使用蒙古语,并专门安装了蒙古文输入软件及蒙古文字体,安装到各庭室的电脑中,开展蒙古文输入的日常训练。(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李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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