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陆春)“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当申请人魏某在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到执行到位的案款时,不停地对执行干警感谢。
今年4月底,魏某向金塔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件执行标的6万余元。立案执行后,经与申请人沟通,得知被申请人李某是湖北人,目前在湖北居住,判决生效后很长时间内申请人都联系不上他,所以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分析认为,该案中因被执行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外省,同时被执行人年纪较轻,对逃避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致使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努力。虽然案件执行初期始终联系不到被执行人,但经执行干警多渠道查找联系,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的联系电话。
电话接通告知相关情况后,被执行人便不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只能通过短信单方面耐心说服教育。经过几个月不间断与被执行人短信联系,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的威力,在近两个月内多次往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内打款,经执行干警多次划扣后于近日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使该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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