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17 21:25:55     

群众冷暖记心头

——东乡县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学史力行,实干为民。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东乡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践行初心使命,听取广大群众的合理诉求,扎扎实实办好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实事,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在工作实处,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原则。

绿色通道 定分止争

“真没想到,法官办案速度这么快!”近日,东乡县法院诉前调解了1起河南省受水灾群众起诉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20年5月,原告李某从河南省来东乡县锁南镇毛毛村从事农家院木工装修,工期结束后,虽然经多次索要,但是付款方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李某的劳动报酬款10700元,李某无奈于2021年7月26日向东乡县法院提起诉讼。东乡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充分考虑到李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并且急于追薪回家救灾的心情,便对此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王某到庭后立案庭工作人员释法说理,最终李某与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同意偿还劳动报酬款10700元。该案的顺利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仅仅是东乡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将继续把实践活动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把司法便民为民落到实处。

强制执行 为民解忧

“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9月1日上午,肖某某等6名农民工从东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工资款后,露出了喜悦的笑容,并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经东乡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当事人王某某向肖某某等6人支付劳动报酬6.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肖某某等6人向东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但王某某不理不睬长期逃避执行。干警没有放弃,持续采取网络查控、走访调查等方式查询王某某的行踪。8月30日,得到线索后执行干警将王某某堵在家中,鉴于其拒不配合调查,干警给他普及了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王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当日先偿还了4万元,执行干警持续跟进,督促其于8月30日交来余款2.5万元,该案执行画上了句号。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东乡县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并狠抓落实,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乡村振兴 与法同行

今年7月28日,东乡县法院在龙泉乡大岭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9月24日,原告东乡县大岭前进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报案称,因下大雨造成牛舍围墙、顶棚等受损,请求在保险范围内尽快予以理赔。被告单方面认为该事故墙体裂缝陈旧,地基下陷,非大雨所致,拒绝赔偿,原告无奈将对方诉至法院。

东乡县法院通过审理发现,该案原告是一家民营企业,曾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现生产陷入了停顿。院党组以助力乡村振兴的政治高度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十分重视此案的审理,并及时安排司法审判经验丰富、司法能力过硬的法官担任审判长主审,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加快办案节奏,现场办案,就地审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付原告经济损失31.9万元。

东乡县法院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各类企业保驾护航。(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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