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放弃利息13000元,并承担受理费2548元、公告费560元……”看着袁某母亲苍老含泪的双眼,侯某如是说。
2019年3月,袁某向侯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因袁某未按时偿还借款,侯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因袁某下落不明,该案依法缺席审理。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袁某仍无法取得联系,承办法官前往袁某住所地调查时,向袁某母亲告知了袁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近日,袁某母亲在其亲人搀扶下,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代袁某交纳案件款10万元。据袁某母亲讲述,其在得知袁某欠款后,向亲人朋友东借西凑,好不容易才凑了10万元。
考虑到此案系案外人代为偿还债务和袁某无法联系的特殊情况,如若不抓住这个有利时机,侯某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侯某到法院协商处理执行事宜,并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讲明利害。
最后,侯某被办案法官务实的作风和袁某母亲诚恳的态度深深感动,接受了袁某母亲的执行意见,并自愿放弃了利息并承担其他诉讼费用共16108元,此案得以圆满执结。(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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