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道路维权 扰乱治安被拘

发布时间:2020-10-12 16:12:03     

       “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满世界都找不到你,你怎么在拘留所待着了?”

  “我等不及法院执行,自己去要债,行为过火,扰乱治安,被公安拘留了。”

  这是国庆节前,夏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的对话。

  9月27日,夏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正在紧张忙碌地办理一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但因联系不到申请执行人廖某,遂驱车前往其所承包的工地。执行干警发现,廖某并不在工地,而是被关进了拘留所,怎么回事呢?

  原来,廖某为尽快拿到被沈某拖欠的50余万元工程款,自行前往沈某承包的工地讨债,不仅没要回拖欠款,自己还因采取铲车封路等不当手段强行扰乱高速公路工地施工,被夏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执行干警随即前往拘留所了解情况,见到佳节将至却因讨债不当而身陷囹圄的廖某,这才有了上面的对话。

  执行干警在拘留所内对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廖某追讨债务应当采取正当的方式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廖某表示,自己也知道以铲车堵路扰乱施工来讨债的方式不对,但是眼看要过节了,工地的运转资金缺口很大,心急如焚的他等不到法院执行,就自己去闹了。

  由于被执行人沈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法院传唤置若罔闻、无动于衷,无视法律权威,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9月27日,法院调配执行干警3人,驱车1400余公里,耗时3天,在四川省广元市找到被执行人沈某,将其带回夏河。经办案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协调沟通,沈某当场归还欠款20万元,剩余欠款分期偿还,廖某表示同意,案件当场办结。

  10月5日,廖某通过顺丰快递,将一面锦旗寄送到了夏河法院执行局。

    ◎法官提醒
       

       申请执行人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切莫将“有理”之事变成“无理”闹剧。要本着讲道理、讲法律、讲文明的态度,通过正确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决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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