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法院强力推进“黑财清底”

发布时间:2020-10-12 14:59:06     

       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黑财清底”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涉黑涉恶刑事裁判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1至10月,肃州区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共21件,共判处罚金1597.1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922.24万元。

健全机制抓“常治”

  该院坚持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行动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体推进,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主动加强与市、区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完善行业涉黑涉恶财产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制度,深入梳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建立外部协同机制,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及时推送被执行人信息,深挖执行线索、调查财产信息、行动轨迹、社会背景等。积极延伸执行职能,加强与乡(镇)政府、村“两委”、村小组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生活状况,加大涉案财产线索排查力度,特别是对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严格落实“六必查”,精准锁定案件财产目标,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

深挖根治抓“常效”

  按照“六清”行动要求,在对黑恶势力打“伞”破“网”的同时,痛下“打财断血”狠手,彻底解决黑财清底的问题。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正在服刑,其家属对执行罚金等财产刑较为抵触的现象,肃州区法院确定专人向家属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动员亲属代为缴纳罚金及退赔损失。

  胡某等34人涉黑案件是公安部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多措并举,在执行过程中成立专办组分为3个执行小组,走访被执行人羁押的全省各监狱,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34次,制作执行笔录100余份,向属地银行发出查询通知书50余份;调取涉案人员银行账户流水2000余份,约谈案件相关人员80余人,执行到位款项共计约885万元。

筑强根基抓“常态”

  该院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执行队伍的专业化能力,以案精准施策,研判执行办案思路,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得到及时执行。抽调14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组成涉黑涉恶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案件专办组,由院长督导推动“黑财清底”工作提质增效。

  在胡某涉黑涉恶案执行过程中,专办组先后3次驻点敦煌,由院长现场指导,全面清查胡某案财产,查封、冻结房屋600余套、林权106亩,扣押车辆6辆价值200多万元,查实涉黑财到期债权900余万元,为下一步全面审计“黑财”奠定了基础。(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王晶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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