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马志国)3月27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在庆城县看守所通过视频提讯的方式宣判庆阳首例涉疫情防控二审案件。
2020年2月27日,庆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史某某在1月31日拒不配合疫情检测,强行驾车闯卡,并以暴力行为踢打辱骂执勤民警涉嫌妨害公务一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3月25日,庆阳中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办案法官即刻阅卷,26日一大早赶往庆城县看守所提讯被告人。合议庭在充分听取被告人上诉理由后,严格把握证据标准,深入讨论分析案情,决定该案不开庭审理。办案法官加班加点,仅用两天时间就对该案作出判决。
庆阳中院审理认为,2020年1月下旬,庆阳市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疫情管控形势日趋严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疫情管控工作人员放弃春节休假,冒着巨大的生命健康危险,连续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上诉人作为我国公民应严格按照管控人员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机关和相关组织疫情管控工作。再者,上诉人妻子1月28日、1月30日有感冒、干咳等症状,为了亲属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上诉人更应该主动接受检查,但上诉人不但没有主动接受检测,反而驾车逃离检测点,在被强行带回后暴力抗拒检查,社会影响恶劣。综合考量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态度等因素,原审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韩小月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