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王晶晶)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远程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案款100余万元。
2017年12月10日,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某借款300万元,并与李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到期后,王某推诿拒付。李某某遂将王某及担保方孙某、赵某及其农贸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全部借款及利息,担保人孙某、赵某及其农贸公司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得知赵某的农贸公司有收购储存的洋葱干、洋葱粉等农副产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将该农副产品交由法院按照司法拍卖程序变现。此时正值疫情防控期,肃州区法院没有暂停对该案的执行,迅速在淘宝网发起司法拍卖,最终买受人以108.8971万元成功竞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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