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法院系统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1-11-08 16:02:12     

疫情防控不松懈司法服务“不打烊”

——平凉市法院系统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平凉市两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上级要求,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的同时,稳妥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

依托智慧法院法槌如期敲响

10月26日,静宁县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千里连线,网上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远在浙江,被告代理人在兰州,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双方当事人都不便到庭参加诉讼,经沟通后,审判员与书记员在法院第四审判庭,三方通过“云上法庭”和微信“出庭”小程序进行了一场跨省域案件庭审。互联网法庭的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承办法官和原被告委托人的画面,通过多人视频模式,庭审有序顺利进行。

疫情防控期间,这样的方式成为平凉法院系统网上办公办案的常态。为做到防疫与审判执行“两不误”,平凉中院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调度,对当事人坚持在疫情防控期间按期开庭的,或者根据案情不宜延期开庭的,要求各县(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微信开庭、电子送达等方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灵活执行促和解现场履行暖民心

“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11月2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一面印着“秉公办案、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崆峒区法院法官手中。

被执行人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崆峒区法院对曹某某名下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寨子街的6间商铺予以公开拍卖。成交之后,因被执行人所涉案件众多、长期躲避在外,商铺由租赁人占有,且租赁人与被执行人曹某某也有经济纠纷,怨言极大,执行干警经过多次协调,租赁人始终不理解、不配合,房屋一直未能腾出交付于买受人。

10月29日,崆峒区法院再次组织8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以案释法、耐心劝解,告知租赁人应当协助履行本案房产交付义务,至于其自身合法权益应另行通过正当法律途径予以维护。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之下,最终租赁人同意交付房屋。

畅通线上办理渠道细处着手司法为民

疫情防控期间,平凉市两级法院迅速充实和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工作,丰富电话引导、沟通等内容,努力发挥好服务引导作用。

“对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平台申诉信访反映的诉求,安排精干力量及时核实处理。对开庭日期正值疫情防控阶段的,由各审判团队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征询是否同意延期开庭的意见,并做好延期开庭的后续工作。”平凉中院法官尚楷荣说。

除此之外,平凉市两级法院还同步畅通线上办理诉讼事务的渠道,丰富和调整有关诉讼事项的办理方式,对当事人申请立案、缴费、退费、阅卷及补充材料等事项的,积极引导选择平凉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平凉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加大网上立案审核力度,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小锋 通讯员王思凡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