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王琳)今年以来,瓜州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在工作实处。近日,该院圆满解决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吴某被瓜州县某卫生院招聘从事厨师工作十六余年,其间未曾中断。但该卫生院一直未与吴某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3月,吴某提出休假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被拒,后又被辞退。吴某曾申请劳动仲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该卫生院认可吴某在其单位从事厨师工作的事实,但认为吴某的工作不在其单位业务范围内,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官考虑到该卫生院虽未依法与吴某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吴某在该卫生院工作十六年有余,双方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卫生院若辞退吴某就依法应给予吴某经济补偿。鉴于此,法官着手展开调解工作,起初双方态度坚决,互不相让,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该卫生院同意给予吴某经济补偿41250元,最终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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