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无阻执行路 释法明理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1-06-22 20:13:52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雨天出行不便,于是也成了突击“猎赖”的好时机。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雨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向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亮剑”。

酒泉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与蒋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给付原告酒泉某农业专业合作社辣椒收割款23000元。由于被执行人蒋某未按时履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恰逢雨天,高台县法院执行法官当即驾车赶往高台县巷道镇某村,乡间的小路已被雨水冲刷得泥泞不堪。上午十点左右,执行干警在家中找到了刚从田间授粉回来的蒋某,蒋某感叹道:“下雨天你们也不停息啊!不过我和申请人还有其他纠纷要解决。”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解释,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主动履行,有其他纠纷可以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最终,蒋某在法理说服教育下将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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