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1-06-08 20:06:33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近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兰州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通过“查好车”等微信公众号,查询购买车辆信息、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并非法向他人出售,从而牟取利益。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蒋某,利用蒋某辅警身份,多次查询他人车辆档案信息、个人信息、住宿信息等,并出售给杨某,杨某转售给杨某某等人从中牟利。被告人杜某通过微信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向陈某出售,陈某再转售杨某某等人从中牟利。杨某某等6名被告非法获利14万余元。

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合案情,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6被告人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千到1万元不等罚金;同时判令各被告人支付数额不等的赔偿金,总计14万余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