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山区美好生活
——庆阳中院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见闻
5月25日,庆阳中院法官向杨胡套子村小学学生讲解民法典知识。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刘怀渊 摄
夏日的环县小南沟乡杨胡套子村,远远望去是一片林草的海洋。
5月27日,“六一”儿童节前夕,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赴帮扶村杨胡套子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并向杨胡套子村小学捐赠电子钢琴一台、架子鼓一套及足球、排球、羽毛球拍等文体教学用品,以“典”亮山区美好生活,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助学捐赠结束后,庆阳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石玮以互动方式,结合参与审理与青少年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重点阐述了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年龄界定的调整,校园伤害与校园欺凌法律责任的认定等。
原本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在石玮的生动解读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不少民法典知识。
环县陇生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庆阳中院协调资金成立的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帮扶项目。“前不久出售了100多只湖羊,可收入二三十万元,羊舍现存200多只湖羊……”宣讲组一边听取合作社负责人韩发明的情况介绍,一边讲解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土地租赁流转及羊只买卖、农产品出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合作社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
最后,庆阳中院民二庭法官助理赵荣在村部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民间借贷、打赏主播、离婚彩礼返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例,为村民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村民还咨询了许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院干警一 一解答。村民表示,此次普法宣传生动翔实,对他们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很有意义。
本次普法宣讲和助学捐赠活动是庆阳中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青年干警党史学习教育的一次成果展示。该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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