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限制高消费 督促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1-05-09 21:40:32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王晶晶)“法官同志,我明天去法院履行义务,请把我的限制高消费解除吧……”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通过限制高消费措施,办结一起执行案。

2019年12月,原告肃州区某装饰设计工作室与被告肃州区某火锅店签订合同,由原告向被告实施室内装修工程。工程结束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久拖未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获得胜诉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还款,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因被告火锅店经营不善已经停业,除欠付工程款,还因未付多名员工的工资被立案执行,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1年3月,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法定代表人出差购票时发现受限,便主动联系法官希望协商解决。第二天,被执行人从外地赶到法院,通过一天的协商,1起案件顺利执结,8起案件部分履行后和解,法院当庭取消了其高消费限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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