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权益
金昌中院集中发放执行款1170余万元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法院的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我们感受到了满满的司法获得感,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后激动地说。近期,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放两起案件执行到位资金1170余万元,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权益。
甘肃某建设公司承揽某天然气公司施工工程完工后,天然气公司迟迟不按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经双方多次交涉协商未果,进而诉诸法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金昌中院执行局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第一时间启动相关执行措施,迅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127万元现金,并依法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
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金昌中院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仅几千元,执行法官多次进行电话沟通,被执行人不但拒不到庭,为了拖延还款还不断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等。经金昌中院执行局合议庭评议对涉案工程查封的楼层进行评估拍卖时,被执行人才主动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协商履行案款的方案。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通过座谈、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案外人进行商讨,寻求最佳解决路径。最终在法院的依法监督指导下案外人某投资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收购涉案被查封的房产协议,某投资公司向法院出具承诺担保书以市场价收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房产,并将收购款1050万元打入了查封账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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