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法院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发布时间:2021-04-09 15:17:27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传播、交易,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大量窃取、利用,催生电信网络诈骗等关联犯罪。近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43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被告人刘某洪、刘某胜、李某某经预谋后成立信息科技公司。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间,以该公司名义先后招聘陈某某、范某某等40余人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内划分数据组、销售组。数据组以支付一定费用的形式招聘“兼职股民”并收集“兼职股民”电话号码、微信账号、QQ账号等个人信息。销售组通过网络、中介发布销售股民个人信息的广告,以每条几元至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出售。2018年至2020年间,该公司数据总业绩达21万余条,销售额达1760余万元。

被告人刘某洪等43人为了收集、买卖公民信息,以信息科技公司为依托,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由被告人刘某洪负总责,被告人刘某胜、李某某负责日常管理,其余人担任公司业务员。各被告人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43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法律处罚。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及被告人充分发表了举证、质证意见。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证据材料较多,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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