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调解变更孩子抚养权

发布时间:2021-04-08 20:33:36     

“法官们真心实意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一下子就解决了积压在我心里多年的烦心事!”近日,一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写有“公正司法尽心尽责、耐心调解握手言和”的锦旗送到了凉州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紧握法官周茂山的手,连声致谢。

2016年1月,刘某与陶某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子女分别由夫妻双方各自抚养一个,抚养费互不承担。但因各种原因,协议离婚后,两个子女一直随刘某生活,陶某既不履行抚养义务也不支付抚养费,孩子入户上学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刘某向凉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由陶某承担2016年以来及今后孩子的抚养费。

凉州区法院红星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发现陶某常年在外务工,经多方查询,最终同陶某取得联系。陶某表示其在新疆务工,不能请假前来应诉。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办案人员提出建一个微信群,远程开庭调解,陶某表示同意。

3月16日,办案人员组建了一个由审判员、书记员、刘某、陶某参与的微信群,专门用于该案的开庭、调解。建群后,办案人员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陶某同意将本来由其抚养的孩子变更为由刘某抚养,自己承担2016年以来孩子的抚养费5万元,今后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李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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