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近日,西固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举措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一名当事人专程送来一面写有“司法服务为企业,严格执行为民生”的锦旗。
这位送锦旗的当事人是兰州一家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负责人。2020年7月,其与兰州某商贸公司(简称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西固区法院法官审理后,判决被告乙公司一次性向原告甲公司支付11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很快与被执行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诚恳地向法官表示,自己并非不守信用的人,只不过受疫情冲击,资金缺口较大,实在无力偿还欠款,希望法院将履行期限宽限至10月底,执行法官同意了张某的请求。然而到了承诺的履行限期,乙公司依然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当执行法官向张某询问原因时,他依然给出了同样的理由。
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得知乙公司确遇到了困难,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令乙公司雪上加霜,也无助于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在征得申请人甲公司的同意后,执行法官秉持“柔性执法,善意执行”的理念,决定再次宽限履行期限并允许乙公司在这段时间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尽快回笼资金、恢复履行能力。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对执行法官的这一决定感动不已,连连向西固区法院和申请人的理解表示感谢,并承诺只要经营状况好转,一定第一时间将拖欠的货款还给甲公司。
其后的一段时间里,执行法官时常关注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乙公司全程均能做到积极配合,如实告知。2021年3月26日,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主动致电西固区法院执行局,称公司已具备还款能力,准备履行承诺,将欠款尽快还给申请人。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双方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