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王继禄。
王继禄,1994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多年来,他始终坚定信仰、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全面提升法院新闻舆论工作质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树立法院新形象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我就坚持一点,那就是永远听党话、跟党走!”这是王继禄常说的一句话。工作中,他始终对标党章和“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他坚持参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写学习笔记,坚持在学中思、思中践、践中悟,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将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多年来,王继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院党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始终做到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他创新实干、担当作为,在全市首家制定微博微信行为“十条戒律”,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受到市委宣传部的表扬。
2017年以来,王继禄在地市级以上媒体累计刊发新闻稿件6000余篇,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每年编写信息简报120多期,全市法院信息报送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他编纂出版《嘉峪关法院志》,编著出版《法苑心语》,为全市法院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他负责的《法治进行时》电视栏目,自2016年开播以来,已播出130期,选送省电视台播出22期,收视累计100万人次……
作为“法院老兵”和“宣传先锋”,他始终牢记入党初心,肩扛职责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数十年如一日,甘守清贫、乐于奉献。近年来,王继禄先后多次被表彰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市广播电视宣传通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中国长安网优秀通讯员”,2019年被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和“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2月,被表彰为“2020年度嘉峪关‘平安之星(平安英雄)’”。(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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