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院
在线音视频快速调解案件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你好,材料已收到,下午3点进行远程线上音视频调解,请保持手机网络通畅。”3月12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网络在线音视频方式调解了席某与马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身处外地的原告在人民调解平台客户端远程参加了调解。
“真没想到,不用我大老远来法院就可以进行调解,敦煌市法院在线音视频调解效率真是太高啦!”因在外地工作原因,不能前来法院调解的原告发出这样的感慨。
2020年7月20日,被告马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席某处取走信用卡,并于当晚刷出人民币17000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期限届满后,经席某多次索要,马某向席某偿还11000元,剩余6000元马某一直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推脱至今,原告遂诉至敦煌市法院。
2021年3月4日,敦煌市法院委派人民调解员调解处理席某与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确定调解时间后,立案庭调解室书记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当事人如何操作手机客户端进行音视频调解。3月12日下午3时,在调解员细致、专业的调解下,双方最终互相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全程录音录像,效力与线下调解无异,调解协议在线生成,直接推送到当事人手机端签字、确认。当日,书记员还依照当事人的意愿,对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满足了诉求的实现。
金塔法院
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诈骗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这是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正案施行后,金塔县人民法院首例公开缺席审判刑事案件。
2019年8月15日,公诉机关向金塔县法院移送起诉余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受审能力,该案中止审理。2021年2月23日,因被告人余某取保候审期限将至,且该案中止时间过长,该院工作人员前往余某住所地对被告人余某进行讯问,得知余某病情并无好转,仍旧不能出庭参加诉讼,金塔县法院遂决定对余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对其监视居住。随后,该院干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向余某及其亲属作了释法析理,被告人余某及其亲属商量后,向该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审理,并同意就该案进行缺席审理。金塔县法院经研判分析后,决定恢复审理,并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法律监督,被告人余某的指定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缺席审判程序是被告人不到庭审现场而进行的审判活动,它是刑事诉讼法程序当中公正与效率之间的一种平衡选择。该制度解决了审判实务中,因被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程序而导致案件无法审结的“顽疾”,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玉门法院
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3月11日,玉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2件出售银行卡给他人实施犯罪的案件,被告人蔡某、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玉门市法院首次审理此类案件。
经审理查明,为贪图小利,被告人蔡某某、王某某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诈骗支付结算的情况下,仍用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以150元/张、400元/张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实施犯罪。被告人出售的银行卡均被用于转移诈骗支付结算,数额达200余万元。
法官提醒:我国银行业管理法规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和出售。每个公民都切勿为蝇头小利或为亲朋帮忙出租、转借和出售银行卡,若银行卡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带来麻烦,故意实施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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