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勇为新时代 展现巾帼新风采
——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女干警及先进集体事迹展示
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不断涌现出优秀的女法官、女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先后受到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市等多部门的表彰。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女法官、女干警们的参与热情、敬业精神、实干精神、奉献精神尤其突出,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三级法院中选取了八名个人、两个集体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法院巾帼风采,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近年来,省高院少年法庭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同时加强审判延伸和判后帮教工作,落实落细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教育,积极创建未成年人维权合议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健全完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心理干预规则(试行)》《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十几项文件规定,强化对下业务指导,近五年全省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和判处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2015年判处5172人,2016年判处4796人,2017年判处4768人,2018年判处4182人,2019年判处3946人。
省高院少年法庭积极参与全省中小学生霸凌欺凌综合治理、学校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等工作,通过定期举办模拟法庭、法律讲座、开展巡回宣讲等,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进村社等系列活动,指导全省三级法院每年推出200多场次法治宣传活动,受众影响数万名青少年儿童。此外,每年还定期向社会发布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被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先后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省高级人民法院督查联络处
省高院督查联络处是一支讲政治、敢担当,能打胜仗、打硬仗的队伍。全处现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女性占比80%。先后获得全省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多年来,省高院督查联络处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宪法日、公众放开日、庭审观摩等活动,开门纳谏,接待社会各界参观450余批次3700余人,及时有效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全民普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创新开展代表委员“法院行”活动,主动走访代表委员70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一站式建设等各类专题会议22次280人次、旁听庭审167人次,督查督办代表委员关注案件40余件,有力推动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发展。创办编辑了全国唯一的《甘肃女法官》电子微刊,受到最高法院、中国女法官协会的充分肯定。
该处负责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共处理热线电话35376个,为涉诉当事人解答问题、提供咨询。工作人员还走上街头,走进乡村、学校、农户家中,面对面地为群众及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诉讼信息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及群众的好评。
同时,充分发挥司法优势,积极有效开展法治扶贫,将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协助举办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为构筑“一带一路”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新格局作出贡献,并主动与国外司法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流、开展合作,传播法治中国好声音,提升中国司法形象。
白丽娟 中共党员,现任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自2005年起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以来,其年均主审案件始终位于民三庭前列。其中,2017年收案129件,结案96件;2018年收案214件,结案150件;2019年收案183件,结案159件,并且曾多次受到嘉奖。2019年3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先进个人。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被兰州中院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兰州市委组织部记三等功一次,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白丽娟法官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理念,坚持做到司法为民、公正裁判;积极探索民商、家事案件的审判规律,带头审理了一系列社会关注度高,案情重大、复杂、敏感的各类型民商事案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严守审判纪律,坚持以廉洁从政为第一准则,清廉从政,正派做人。
拉姆卓玛 中共党员,现任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助理。
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拉姆卓玛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切实加强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20年,她承担的法官助理工作量占全庭一半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办公系统,获得国家级办公自动化“高级操作员”证书。2018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来甘南调研期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双语干部的优势,积极参与讲解接待工作。同年10月参加“青甘两省藏汉双语法官培训”表现突出,被青海省高院表彰,2019年荣获“甘南青年五四奖章”。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绩效考核获评审判辅助人员一类等次。
作为一名90后的法院干警,无论是从事业务工作,还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拉姆卓玛都能做到认真高效,因扎实的工作作风获得单位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张学丽 中共党员,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自2004年考入白银中院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其先后多次被评选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曾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六年中,张学丽办理民事案件300余件。2010年审理的“狄生陇诉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入选当年全省法院十大案件。2013年调入刑一庭至今,共审理200多件刑事案件,2017年成为整个刑事团队办案最多的法官。2018年开始,张学丽任白银中院扫黑办成员,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制定扫黑工作相关制度、完成多份调研报告、撰写上百份汇报材料。同时,她还兼顾审理刑事案件,案件数在整个刑事审判团队排在第二。2009年撰写的《全市法院产品质量纠纷案件调研报告》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王素芳 中共党员,现任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从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王素芳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工作成绩突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王素芳立足本职,锐意进取,认真履职,勤奋工作,2018年收案211件,结案170件。2019年收案271件,结案244件。2020年收案211件,受疫情影响结案84件。2019年11月至12月调解室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25件,实际调解案件300件,其中经过调解息诉止纷的案件80件。2020年受理诉前调解150件,调解40件。她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机密,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李静 中共党员,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李静始终保持对法治的信仰和审判事业的热爱,在对党绝对忠诚、勇于担当作为、践行司法为民、从严修身律己中守初心担使命,诠释着对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精神追求。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省高院先进工作者,荣立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20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多次获得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优秀奖。
从基层法院书记员到省高院审判一线骨干法官,李静把讲政治融入到审判实际,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将法理与真情融入家事审判工作,积极推动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审结的案件无调解反悔,无矛盾激化,无上访缠诉,无一再审和超审限。三年来,共承办案件146件,结案12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参与合议案件288件,每年承办案件数均居于庭室结案数前列。
查银花 中共党员,现任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双城法庭负责人,二级法官。
查银花始终忠诚于党,坚守法治信仰,成为一名有良知的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她的孜孜追求和郑重承诺。2020年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她坚守派出法庭工作岗位,始终忙碌在田间地头,坚守公正司法初心,饱含司法为民的真心,春风化雨解民忧。近三年,她年均结案540余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服判息诉率在96%以上,无违纪违法、信访闹访现象发生,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她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能调则速调,当判则快判的“短”、“平”、“快”工作方法,争取最短时间结案,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她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积极参与辖区综治工作,起草了《村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方案》,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陈莉 中共党员,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一直以来,陈莉始终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勤勤恳恳。
20年来,她始终如一地热爱本职工作,先后从事刑事、民事、国家赔偿审判、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学习,时时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并记三等功一次。作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专职人员,她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表现优异,2016年7月荣获“全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11月,因在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中表现突出,荣获省高院个人嘉奖。因业务能力突出,2019年5月,被省委政法委聘请为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人才库成员”,是甘肃省法官协会、甘肃省女法官协会会员,同时也是甘肃省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贺玲玲 中共党员,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一级法官。
从事法律工作23年的贺玲玲,作风正派,工作踏实,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她坚守未成年工作岗位十三年,一直以客观平和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坚持做好青少年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她是身处办案一线的优秀法官,又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挽救者、犯罪预防的实施者,也是孩子们心中充满爱心的“法官阿姨”。她细致严谨,办案质量优良,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件超审限和上访缠诉事件,深受当事人好评。2016年主办的刘某抢劫案入选为“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并有多篇法律文书及论文获奖。办案之余,其先后深入多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治校园霸凌欺凌、扫黑除恶、控辍保学等专题法律讲座和模拟法庭指导,去看守所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并赴武威、金昌、临夏等地进行法律巡讲。十几年来,她先后深入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讲座100多场,指导模拟法庭12个,受众10多万人次,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017年被评为“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2020年先后获“第七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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