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王继禄)为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和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制度,积极有效应对和降低履职风险,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为全体干警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购买司法人员履职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全体干警及工作人员在上班及履职时遇意外伤害及遭受不法侵害时,该履职保险可获赔22万元。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先行垫付医疗费。此举切实保护干警人身安全与权益,也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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