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两级法院完善审判机制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0-10-19 10:23:26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临夏两级法院完善审判机制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近年来,临夏州两级法院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全州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共416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2.8%。

发挥审判职能 亮出正义之剑

  被告人牟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27.6344公斤,一审判处牟某某死刑。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目前正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杨某某等7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25.1049公斤,一审判处杨某某死刑,判处黄某、马某林死缓,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目前正在报请最高院核准。

  临夏州两级法院对毒品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从严的刑事政策,特别是对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毒枭、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从严惩处。

  在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的同时,持续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末段毒品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为确保刑罚效果,临夏州两级法院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对涉案的款物、资金全部予以没收,斩断毒品犯罪资金链条,摧毁其再犯罪的经济能力。

坐实证据裁判 严把案件质量

  毒品犯罪具有很强的隐秘性,毒资、毒品很难当场查获,且犯罪分子经常采取人货分离、人款分离等方式实施犯罪,给证据收集带来很大困难。

  临夏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审判质量意识,认真审查毒品犯罪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把审判质量关。既考虑到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也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引导取证、举证工作围绕审判工作的要求展开。

  近年来,通过加强侦诉审协调配合,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推进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履行禁毒职责 参与综合治理

  临夏州两级法院作为两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在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禁毒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禁毒综合治理。

  临夏中院被州禁毒委确定为东乡县那勒寺镇的州直联系单位以来,认真履行和发挥联系单位职能作用,组成专门工作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吸贩毒人员、疑似人员、已戒吸人员、失控人员等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拉网式排查。在禁毒“百日整治”行动中蹲点指导,帮助解决那勒寺镇禁毒工作经费25万余元。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在那勒寺镇多次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严峻复杂的毒情形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维护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临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军说。(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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