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经过反复调解,成功促使原告光辉公司与被告华联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和解并撤回起诉,促进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7月24日,光辉公司来到省高院,登门致谢并赠送锦旗。
据了解,光辉公司与华联公司自2004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华联公司租赁光辉公司房屋开发大型购物中心,约定租期20年。后光辉公司因当时约定租金过低,诉至省高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光辉公司是甘肃省著名民营企业,其股东为光辉村780多名村民,华联公司是大型上市公司,其所开发的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是我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该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处理不慎极易影响我省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
该案审理过程中,省高院先后与双方当事人座谈30多次,认真分析案情,厘清法律关系,总结争议焦点,综合运用案件审理经验技巧,针对当事人诉求提出合理建议,力求找到能够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调解过程中,又逢疫情发生,双方当事人针对租金减免和增加问题提出新的意见。合议庭针对新的情况,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及时调整调解思路和方案,经过反复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自愿提出撤诉申请。
该案的成功调解使双方一年来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双方均表示十分满意。在此期间,省高院办案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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