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法院蹚出诉源治理新路子

发布时间:2020-07-24 10:21:27     

“多元共治”实现诉讼案件负增长

——山丹县人民法院蹚出诉源治理新路子

 

  自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山丹县人民法院收案每年以20%至40%的速度递增,尤其是2017年实行法官员额制以后,民事法官人均办案数量逐年攀升,人案矛盾日益突出。

  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和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山丹县法院在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总结提炼出了“共治共赢、全程全域、多元多方、增质增效”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实行“一二三四”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即一个中心、两次分流、三个团队、四种模式),有效扭转了诉讼案件逐年攀升趋势,诉讼案件出现负增长,为重塑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进行诉源治理工作蹚出了新路子。

  在全国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矛盾考验下,山丹县法院是如何让收案数实现下降的?

“一个中心”:实现诉讼与调解有效衔接

  山丹县法院成立了由立案庭和速裁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诉调对接中心,专门负责与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中心、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诉调对接及调解员培训工作。具体开展诉前调解案件的法律释明、登记、移交、司法确认工作。2名速裁法官分别对接4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名特邀调解员,使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衔接紧密、无缝对接。

  对人民调解委员和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庭收到网络推送的司法确认案件后当场立案并移交给与调解组织对接的员额法官,员额法官收案后立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小时内作出确认裁定;对专职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由速裁法官直接签发调解书;对调解不成功但符合速裁条件的,由速裁法官直接开庭进行审理裁判。

  通过诉前调解,有效缩短了案件流转周期,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无缝对接和“分调裁”的有序衔接及高效运转。

“两次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如何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山丹县法院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两次分流”,诉讼服务中心对案件进行诉非分流和繁简分流。

  第一次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门诊式”诉讼,参照医院门诊模式,值班庭长在导诉台“坐堂问诊”,甄别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设置典型案例范本,向来诉群众先行释明法律,引导来诉群众首先选择由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专职调解员组建的调解团队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从而将大量纠纷分流到调解组织先行调解。

  通过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有效缓解了山丹县法院的诉讼案件增量。

  第二次分流,诉调对接中心对经过诉前调解不成功和不适宜调解的案件以及综治中心、信访中心移交的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纠纷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对此类案件再次进行分流和标记,进行繁简分流。简案进入速裁案件办理平台由速裁团队进行快速审理,繁案由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实现非诉讼与诉讼程序、繁案和简案的分流衔接,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三个团队”:确保对案件判断更精准

  调解团队、速裁快审团队、专业精审团队“三个团队”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了解社情民意和化解纠纷的优势,将59名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信息全部录入法院调解平台,组建调解团队,主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着力突出速裁快审功能,确定熟悉民商事审判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速裁快审团队确保简案快审;对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案件,由专业精审团队集中精力审理,确保对案件判断更精准。

  今年1月至5月,调解团队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1184件,接近民事一审收案总数,其中已调解成功656件,调解成功率为55.4%,有115件案件的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当场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案件平均用时20天,最短的从收案到结案仅几个小时。调解团队通过音视频方式调解案件270件,位居全省112个中基层法院首位。月新增诉前调解案件数和月新增音视频调解案件数、4名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数量等多项调解指标在全省中基层法院排名中一直稳居前十。

“四种模式”: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2020年5月12日,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王某某到县公证处窗口,申请对一起因金融借款纠纷达成的还款协议进行赋强公证,涉案标的10万元。

  赋强公证与诉讼相比,赋强公证更为高效、便捷、经济,能够有效提高债权实现效率,直接降低当事人债权实现成本。

  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山丹县法院引导金融企业办理赋强公证,从源头上预防金融借款纠纷发生,建议金融企业签订合同时即办理公证,或在借款逾期后借贷双方就该债权进行公证,赋予债权强制执行效力,促使双方树立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使义务方意识到一旦随意违约,将直接受到财产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赋强公证”是诉源治理又一创新举措,通过公证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以发力赋强公证、借力人民调解、聚力调裁结合、举力专业精审、凝力集约提效的“五力工作法”在审判工作中已形成分、调、裁、审合力,实现了前后衔接、层层发力、多方参与、综合施策、一体推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预防矛盾于未然,化解纠纷于萌芽。

  经过不断的探索,山丹县法院诉源治理初步形成了“四种模式”:赋强公证模式——赋强公证+法院执行;司法确认模式——司法确认+法院执行;调解审查模式——审查确认+法院执行;判决强制模式——判决调解+法院执行,从源头上提高了当事人的履约率,推进赋强公证治理诉源工作有效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和分调裁审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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