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0-06-09 20:41:20     

在孩子心里植下法律“种子”
——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侧记

 

       如果说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那么少年犯就是这些花朵中特殊的一朵,需要特别的呵护和关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从设立时仅有 3 名办案人员,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3566 件,判处缓刑 508人,使上千名失足少年 “脱病”回归社会,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

家庭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主因

  少年法庭法官们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法官阿姨”“法官妈妈”,这个团体为少年审判事业默默奉献、挥洒汗水,用爱心呵护少年健康成长。
  据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刘文介绍,受理的涉少刑事案件2017年收案199件,2018年收案137件,2019年收案86件,2020年截至目前收案26件,呈现逐年下降30%左右的趋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刑事发案率整体下降,加之公诉机关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有自身、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虽然主观方面是犯罪的决定性因素,但客观方面的因素仍不容忽视。“我们在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发现,这些孩子80%的原生家庭有问题或家庭教育存在问题:有的对子女教育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对孩子放任自流,缺少教育约束,让其过早进入社会,结交不良朋友;有的父母有不良习惯,‘上梁不正下梁歪’。可以说家庭因素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因素。在学校和社会方面,主要是对学生的道德、法治教育还不够,社会层面的犯罪预防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刘文告诉记者。
  为此,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殊规律,创新工作方法,逐渐形成了一套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又符合法院审判实际的工作经验,把握开庭前、庭审中、宣判前和宣判后四个重点环节,从“爱”字出发,以“教”字着眼,强化庭审教育,延伸庭外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
  刘文表示,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通过设立亲情会见室,开展“小手拉大手”“圆桌法庭”审判等多种形式创造宽松环境,淡化了少年犯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审判人员的“慈母心肠”和人格尊重,看到社会对他们仍然寄予信任和希望,感化他们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使其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

  做好家事纠纷化解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家事案件事不大纠纷不少,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继承权纠纷等案件中未成年人往往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认真贯彻“全面调查、特殊保护、迅速及时”等司法原则,凡涉及被侵犯主体系未成年人的,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240件。
  2019年夏天的一件离婚案件让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杨立瑛记忆犹新。据她介绍,该案件在院里立案后,案件就分发到了她手里,本以为是一件很简单的离婚案件,因为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也没有争议,按照惯例是直接可以准许离婚,但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父母双方都放弃抚养权,年幼的孩子成了“孤儿”。为保护孩子的权益,该案庭前调解了3次,最终父母双方仍执意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鉴于此种情况,法院经过合议后作出一审判决:原、被告的婚生子年仅6岁,少不更事,正是需要父母呵护陪伴的年纪,而原、被告在双方感情不睦后漠视亲情、逃避责任、拒不愿抚养照顾未成年子女,这既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亦有悖法律规定与社会公德,故对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杨立瑛表示,离婚案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实无法弥合的,可以离婚。但身为父母,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赋予孩子物质、精神、心理等方面的需求是绝对不可以缺位的。一方获得抚养权,也应保证另一方的探视权,对于孩子来讲,家庭形式上破裂,但情感关爱依然存在,这是离婚家庭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

  心理干预打造未成年人“心灵港湾”

  在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刘文是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官。“少年法庭刑事案件,抢劫、伤害、盗窃等类占绝大多数,对未成年人造成性侵害案件近年有上涨的趋势。”刘文表示,法院对未成年人遭性侵类案件保持严打狠打“零容忍”态度。
  2019年8月中旬,62岁的被告人达某,在兰州市城关区某小学门口,骑电动摩托车将经过多次踩点后瞅准的9岁女孩王某骗至城关区某室,先用手机向被害人王某播放黄色视频。随后,在明知被害人王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了性侵害。经鉴定,被告人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恢复期,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被告人达某毫无疑问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专门培养了自己的心理咨询师,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干预工作,给未成年人保护打造“心灵港湾”。“特别是受到性侵的孩子,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是要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的。心理干预触及心灵,给予尊重和关爱,打开了一条崭新的少年案件审理渠道和方法。这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并且一定要做好,让孩子的心理恢复健康,阳光成长!”刘文说。
  刘文还提醒孩子和家长,性侵案件近年有上升趋势,女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家庭要负起责任,学校方面也要高度重视,利用家长会或和孩子家长沟通的过程,告知家长要负起应尽的职责、树立法律意识。学校还要加强性教育和法律基础知识的课程设立,提早设置行为红线。
  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员额法官李泽霞介绍说,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少年法庭要加强与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合作,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和解答法律问题。(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