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法院在看守所门口审理涉恶案

发布时间:2020-04-20 10:13:18     


庭审现场 。记者 齐洪德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齐洪德)4月16日,一场特殊的涉恶案件庭审活动在甘谷县看守所门口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现场不仅在室外,而且布置在看守所大门内外两侧,大门外是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大门内安全距离后是被告人。

  被告人卢某鹏等人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在押人员安全隔离需要,加之案情复杂,被告人关押在不同看守所等综合因素,甘谷县法院在与甘谷县检察院、甘谷县看守所、秦州区看守所沟通协调后,决定将法庭搬到甘谷县看守所门口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鹏、武某成、梁某洁、刘某、卢某奇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甘谷县城及周边地区实施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占有、毁坏他人财物,无事生非、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武某成、卢某鹏为纠集者,梁某洁、刘某、卢某奇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案另一被告人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合议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各自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在大门两侧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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