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低保户因案致贫

发布时间:2020-01-08 10:22:22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三道沟法庭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康某托人送来的一面锦旗,向法官表示感谢。

  康某家中有五口人,母亲是残疾人,属于农村低保户。2018年3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使康某失去了自理能力,家庭生活每况愈下。后经起诉,法庭判决肇事方闫某赔偿康某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判决生效后,闫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康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闫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银行没有存款,名下无房无车,本人也下落不明。

  考虑到康某的家庭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决不能让康某家因案致贫。经过多方打听,得知闫某在附近打工,但谁也不知道具体地方,只是听说闫某偶尔会在晚上回家一趟。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就在闫某家附近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连续蹲守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终于将闫某抓获并带回法庭。闫某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家人连夜将3万元现金送达到法庭,并承诺分期给付赔偿款。

  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记者 李洋)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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