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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解决“定向医学生”待遇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20 14:45:39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六部门《意见》

解决“定向医学生”待遇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解决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培养、就业安置、待遇落实、履约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意见》提出,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应在就业协议书规定的时限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定向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到,服务期自报到当月起计算。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就业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对当年履约报到的定向医学生按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的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无编制空缺聘用的,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待编制空缺时,优先纳入编制管理。定向医学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暂缓履行协议申请,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省卫生健康委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违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按培养费用总额的2倍计算,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意见》明确,定向医学生违约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违约或未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等恶意违约者相关信息,推送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公示,同时推送国家信用平台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意见》明确,对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注册为全科医师后,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待遇;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乡村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并且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同时,定向医学生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视为违约。定向医学生须退还培养费用,并按前述费用总额的2倍计算,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定向医学生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拒绝履约的,应退还5年本科教育阶段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已享受的培养培训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并按前述培养费用总额的2倍计算,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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