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利剑出鞘 电信诈骗难逃

发布时间:2021-12-22 16:36:29     

“什么职业能挣钱?你还在辛苦打工挣四五千元?来来来,加一个QQ号赚60元,加一个微信号赚70元,吸粉引流挣快钱,工资日结不是梦。”这是典型的“吸粉引流”电信网络诈骗。

12月14日至15日,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新、陈某常等22人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城关区检察院指派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蓉、员额检察官田洁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正是一起典型的“吸粉引流”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经查,本案系以张某某为实际控制人,陈某某、陶某某为犯罪窝点负责人,其余19人为业务员组成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组织架构清晰、内部分工严密,先后成立两个犯罪窝点,通过招募业务员、利用互联网络等技术手段,虚构身份,使用话术脚本,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群进行“吸粉”,向甲方“倒粉”,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提供被害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此案在侦查阶段,城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派检察官郑蓉、田洁汇同公安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对案件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指导意见,尽可能通过提前介入把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重点、争议焦点化解在移送审查起诉前。

庭前,检察官精心做好出庭预案,制定了详细的讯问、举证提纲,并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观点进行预测,确保掌握庭审主动权。庭审中,22名被告人通过“线上+线下”、现场与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同步接受审判。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保障了控辩双方各项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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