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洗钱 31名被告受审

发布时间:2021-12-13 11:53:19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由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3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将部分财产转换为现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告人唐某某等16人明知是吴某某等人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提供资金账户、转账等方式协助资金转移。被告人朱某某等4人明知吴晓杰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技术支持和帮助。

自2020年12月14日至案发,吴某某等人利用“YunSM”数字链搭建数字钱包平台,以发行数字货币的方式进行集资诈骗,用虚假信息招募“联合创始人”进行洗钱,吸收注册会员372386人,骗取87567名集资参与人共计2655余万元资金,USDT虚拟币共计83.9万个(合计人民币530余万元),集资诈骗金额共计3180余万元,应当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吴某某等31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历时两天。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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