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发布时间:2020-07-17 09:43:25     

安宁区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一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杨丹)近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审查起诉阶段,首次对一名已逮捕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外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自行依职权启动对其羁押的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张某设置了为期10个月的考验期。

  张某系电信诈骗犯罪的“下游”取款人员。由于该案犯罪团伙其他成员尚未全部落网,张某的犯罪事实未全部查清,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未检办案组综合分析全案,开展了对张某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教育谈话等工作,并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亲职教育,数次联系被害人积极促成赔偿和解,最终达成谅解协议。

  结合张某的犯罪原因、身心发育特点、赔偿谅解情形、家庭监护条件等因素,通过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未检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无继续羁押必要,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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