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综述

发布时间:2021-12-22 16:31:17     

为平安兰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兰州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综述

今年以来,根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四大检察”中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措施,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开展,为平安兰州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组织保障,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夯基

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紧盯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减“专项”而不减“力度”,强化组织,增强力量。2021年,市检察院结合专项斗争成果,制定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巩固提高黑恶案件办理质量等两项制度机制,组织召开党组会7次、部署推进会1次、领导小组会1次、协调调度会2次、案件办理推进会2次,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在保证原有队伍力量的基础上,又对扫黑除恶办案、联络、宣传等力量进行选优配强,达到了人员精干、队伍强大、工作高效的要求。

深化部署,增强“检察一盘棋”效果

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在“四大检察”中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举措。在检察业务考核中,设置了提前介入、批捕、起诉、执行监督等6项黑恶案件具体指标;在检察人员考核中,设置了扫黑除恶评优加分、提前介入黑恶案件加分、发现并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加分、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虚假诉讼线索加分、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分等考评指标,鼓励检察官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增强“检察一盘棋”意识,将黑恶案件办理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充分结合,最大限度挤压和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黑恶案件办理中,全市检察机关将“打财断血”作为引导侦查取证和审查起诉的重点,确保“黑财”被挖尽。同时,正确区分“黑财”与“清财”,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起诉时,逐案提出财产处置建议;对已生效判决的财产刑和财产处置加强检察监督,在黑恶罪犯减刑等工作中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对于提起公诉的涉黑恶案件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8人。

紧盯线索,突出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今年,全市两级检察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4件,批准逮捕28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25人,提起公诉2件18人,出庭支持公诉6件41人,收到判决16件131人。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和有关建议。办案中,发现并梳理问题3类,结合问题实际制发3份社会治安领域、教育卫生领域、税收领域检察建议书,整改回复率100%。在黑恶案件办理中,市检察院办理的荣一键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受到了中央扫黑办的高度关注,经过上级院的精准指导和市院扎实公诉,该案被办成了扫黑的铁案、惩恶的样板。

成立专班,开展黑恶案件线索倒查

结合扫黑除恶实际,兰州市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设立黑恶案件和线索倒查组,针对“黑大伞小”“有黑无伞”“有案不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罚”等问题,开展了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着力解决了黑恶案件暨线索办理中存在的线索排摸不深入、线索核查不敢碰硬、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脱节等突出问题。建立了黑恶案件线索倒查机制,对86件黑恶案件逐案进行了2轮自查,在4件案件中发现6条“腐伞渎”线索。同时,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核查办理的417件线索进行了“回头看”,梳理出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10件。(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