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 ​对检察机关出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发布时间:2021-12-22 16:25:36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李瑞民)12月16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提起公诉的马某、蔡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和张某某交通肇事案的出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依法发表公诉意见。两起案件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公诉的行为规范、文书质量等工作进行了零距离全程监督。

庭审结束后,三名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了认真评议,对公诉人在庭上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举证详略得当、答辩思路清晰,同时就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

“这次庭审活动对我们来说既是监督又是学习,感受到检察机关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诚意,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也充分体现出了检察官的专业素养。”人民监督员石生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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