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宣讲团走进通渭县思源实验学校,向全校在职教师进行专场法治课讲授,从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民事责任开始,以预防性侵害学生犯罪为主题,为该校约200余名教职工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课。
宣讲员结合校园欺凌案例中学校及教师的民事责任,告戒教师摒弃老思想、老做法,思想上提高对欺凌事件的认识,并提出了角色互换,将学生放在讲台作为小老师的创新方法,引导教师换位思考,提高管理质效。
结合身边发生的教职工涉罪案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进行详细讲解,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学校落实落细。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法律规范体系日益完备,教师作为负有特殊监护职责的主体,违法成本也会相应提高。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优秀的教师必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无德无以为师,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建设不能落下,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严于律己,爱岗敬业。
在与老师互动交流过程中,了解教师工作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为以后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思路。未成年人健康发展,需要学校、家庭、检察等社会各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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