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2-20 12:10:25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马志国通讯员尚伟龙)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十二项举措之一,全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平安宁县建设。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救助刑事被害人8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7万元。

宁县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在办理王某某、杨某某非法拘禁案时,发现被害人张某某因遭受不法侵害后,精神疾病反复发作,生活陷入困顿,遂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发现,被害人张某某在非法拘禁案发生后,导致精神病复发,花费医疗费26000多元。张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支付后期治疗费。被告人张某、杨某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履行民事损害赔偿义务。经审查,宁县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经上报县委政法委审批,最终给予张某某26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