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陇西县检察院“四轮驱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以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更新办案理念,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和监督多种法律手段,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增强应对经济风险,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高利转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件38人,挽回经济损失191万余元。
依法履职担当 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陇西县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破坏金融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征管、食品安全等领域及涉众型严重经济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突出办案重点,精准打击,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如办理的常某某高利转贷案、许某某和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高某某和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孟某某合同诈骗案等,起诉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既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又对经济活动领域的心存侥幸者形成了有力震慑,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法经营。
注重平等保护 全力维护法治营商环境
陇西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慎捕慎诉”刑事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切实防止就案办案,对涉民营经济以及能够及时退赃退赔的轻微经济犯罪案件,最大限度保留各类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2021年以来,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其它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24人。
优化办案机制 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陇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的作用,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进一步扩大提前介入覆盖面,提高提前介入质量,共提前介入经济犯罪案件12件,提高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降低了案件退查率,实现了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同步提升。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医保老保等领域,加强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医保社保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衔接,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形成打击治理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防范化解风险 积极参与经济领域社会治理
陇西县检察院准确把握经济犯罪领域“惩”与“治”的关系,把案件办理和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走访企业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增强风险意识,引导合规经营,同时助力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召开听证会8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如针对石某某信用卡诈骗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小微企业守法经营,银行业做好行业监管,有效预防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类犯罪提出检察建议,收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同时,该院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依托“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入走访民营企业400余家,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26次,进一步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保平稳、激活力、促发展。(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康新文 丁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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