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周应林)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城区部分小区存在院内及大门口消防通道被大量违停车辆占用,小区门口消防通道摆放石墩等问题,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城区公共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临洮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分别向相关五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建立消防通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临洮县检察院将对消防通道安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真正做到消防通道无碍通行,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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