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心理辅导员马骞为一名涉案未成年人才某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
才某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心理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马骞通过细致耐心的心理疏导,使得才某的心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检察机关的关爱和帮助下,才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出了心理“雾霾”,重拾了生活的信心。马骞还认真嘱咐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时应当注意的问题,要重视并开展有效的关爱教育。监护人表示,通过检察院心理疏导,孩子有了很大变化,今后一定用心鼓励引导孩子好好做人。
下一步,夏河县检察院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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