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听证解民忧,检察办案显温度

发布时间:2021-12-13 11:59:31     

近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对庞某某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由于庞某某身体受伤,行动不便,办案检察官决定采用上门听证的方式,将听证地点设在庞某某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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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汇报,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汇报后,听证员进行了充分评议,认为庞某某的行为符合作出拟不起诉的情形,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为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真正达到司法为民的效果,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进行上门办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还宣传了法律知识,获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张艳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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