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1-11-28 20:44:45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 通讯员 陈琛)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共同维护嘉峪关市河湖生态环境。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五家单位组成巡河湖专项行动联合巡查组,针对讨赖河嘉峪关区段、文殊沙河、钟家沙河等河段河道及沿岸是否存在乱堆、乱倒、乱采、乱建“四乱”问题进行实地检查。下一步,嘉峪关检察机关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见效,为建设美丽嘉峪关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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